新的物權法已經生效。該法明確了公私財產的平等受保護權。我國規定住宅用地的最高年限70年。商業用地40年(有特殊50年限)。綜合用地50年,F已明確。屆滿自動續期。續費按當時的1%-10%來增收(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)。
需要屆滿期前一年申請續費!冻鞘蟹康禺a管理法》第二十二條和《物權法》第一百四十九條。有相關規定內容。補的費用不會超過5位數。
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,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,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,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,應當予以批準。經批準準予續期的,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,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。
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,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準的,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。
第一百四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,自動續期。
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,依照法律規定辦理。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,有約定的,按照約定;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。
《物權法》第一百四十九條和《城市房地產管理法》第二十二條怎么理解?
根據《物權法》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,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,自動續期。
根據《城市房地產管理法》第二十二條規定: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,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,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,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,應當予以批準。續期的,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,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。
中國商品房7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之后,房子該怎么辦?是自動續約再延長幾十年的使用權,還是根據當時的地價補繳土地出讓金,或是還有其他新辦法?在“以房養老”政策開始在一些地區試點時,“房子70年后怎么辦”的問題再次變得迫切和現來。
70年到房子屬于誰?
官方長期以來沒有明確的規定。比如,“1990年暫行條例”第四十條規定:“土地使用權期滿,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筑物、其它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取得。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,并依照規定辦理注銷登記。”
在城市里,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,使用土地,必須申請使用國有土地,向政府購買國有土地的建設用地使用權。政府壟斷了住宅建設用地供應,房地產商 壟斷著商品住宅供應。而在現行法律規定中,“土地使用權”與“房屋產權”是兩個不同的概念,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:居住用地70年。
中國房主的金融損失?
由于中國房主沒有房屋所在地的土地所有權,他們買到的只是房子的70年使用權,相當于租房。但租房的租金應是每月支付的,沒有租戶會同意一次性繳清70年房租。為一次性繳清70年房租,中國的房主們就需要到銀行去貸款,并承擔高額的貸款利息。
2012年,中國2,000多家上市公司總利潤2.2萬億人民幣,而16家上市銀行的利潤就超過1.2萬億,超過所有上市公司利潤的一半以上。這些上市銀行共持有超過7.2萬億人民幣的住房貸款。
工商銀行以總收入894億美元成為全球利潤最高的公司
2013年3月,中國首富宗慶后表示:“在‘買房等于交70年租金’的政策背景下,老百姓無法擁有真正的恒產,這既不利于提升、改善人民福利和生活品質,也不利于我國房地產市場的長期健康穩定發展。”